国际大厦关联企业法律尽调工作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 运营发展部


  国际大厦是原中信长春兴业公司及其关联的多家企业的简称,2011年国家审计署通过审计,发现国际大厦总经理许友林在2006年至2008年原中信长春兴业公司改制中贪污、挪用公款,法院判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罚没资产上缴国库。2013年8月,省政府应省检察院的请求就此事召开了协调会,明确由吉粮资产公司托管国际大厦工作,妥善安置国际大厦职工、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基础设施,维护国际大厦稳定。经过近十年的清查和梳理后,需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现就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以邀请的方式进行招标,选定合适(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一、招标项目
  国际大厦关联企业法律尽职调查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涉及国有资产的法律尽调,投标单位必须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对待本次法律尽调服务工作;
(二)因本次尽调涉及公司较多且关系复杂,中标单位必须派专业项目负责人带队并全程参与完成本次法律尽调工作;
(三)尽调范围为附件1中列明的10家公司。如尽调工作推进过程中,中标单位发现其他需要尽调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与许友林刑事犯罪有关的赃款、赃物等违法所得,则委托方和中标方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决定是否纳入尽调范围。中标单位要始终把“梳理清晰、清查彻底、准确详实”作为工作准则;
(四)中标单位对本次尽调法律服务负有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因工作失误或舞弊行为而出具严重失实尽调报告,并对国有资产造成损失,由中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中标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委托方有关尽调工作的进展情况;
(六)投标单位应针对本次法律尽调工作形成完整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进度时间表。
(七)中标单位应当根据司法机关和政府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尽调报告,按时办理委托事务。
(八)中标单位对其获知的委托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所在单位的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10人;
(二)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三)选聘的外聘律师应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
(四)过去在承办省属国有企业法律尽调服务等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四、公告期
(一)本招标公告刊登于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二)本招标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
  五、招标说明会
  本公司拟于招标公告期后2024年4月7日召开招标说明会,有意投标者请准时参加招标说明会。
1、招标说明会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朝阳路559号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2、招标说明会时间:2024年4月7日上午9:30
3、招标工作联系人:侯淑鑫 18604311086
  六、其它事宜
  本公司将在招标说明会上就本次招标的具体环节、流程、时点及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说明,同时招标说明会后向参会人发放投标说明书。



国际大厦关联企业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
1吉林中润投资有限公司
2吉林中信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长春新天地娱乐有限公司
4长春好迅国际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吉林中财银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长春天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7吉林中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长春国际大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9吉林省联邦贸易有限公司
10吉林省国际大厦酒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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